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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为孩子上网筑牢“防火墙”
近日,为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国家网信办会同多部门起草了《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此,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对该《办法》进行了解读。
近年来,未成年人触网率持续攀升,但在网络中一些信息良莠不齐,未成年人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尚未成熟,极易受到不良信息影响。
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研究中心主任方增泉认为,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虽已实施,但只是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种类做出了简要概括,并未细化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具体种类、范围、判断标准和提示办法,具体在执行层面还不具有可操作性。
方增泉表示,《办法》是首部系统性细化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分类的政策文件,填补了这一监管空白,为平台和监管部门提供了更精准的执法依据。同时,回应了数字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全新挑战。针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防范技术滥用导致的信息风险。
“《办法》的出现具有必然性,是与此前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等法律法规的延续。该分类办法的意义在于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划定了一条底线。”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宏艳认为,《办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呈现出更加精细化的趋势,在网络信息方面,过去对其的界定往往是非黑即白,缺乏对中间地带的考量。如今的分类机制,为未成年人群体提供了更精细化的保护。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萧鑫同样认为,该《办法》的核心在于识别和管理“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主动为未成年人过滤掉潜在的风险源,构建一道“预防性的防火墙”。
方增泉认为,《办法》的核心亮点具体体现在规范网络信息内容,进行科学有效分类。《办法》将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细分为五大类,并列举了“利用未成年人打造争议人设”“歪曲炒作涉未成年人犯罪”等新型风险场景,同时覆盖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风险,为内容治理提供了可操作的依据。
同时,《办法》注重网络素养培育,构建防护体系。方增泉认为,《办法》虽未直接规定教育条款,但通过分类标准与技术提示机制,为网络素养培育提供了实践依据。例如,《办法》第四条突出了价值批判能力培育导向,明确将“扭曲三观”“炫富拜金”“畸形审美”“伪科学”等列入价值观负面信息范畴,为学校和家庭开展媒介教育提供了重要依据。
朱巍同样认为,《办法》的亮点在于对价值观引导方面更为细化。例如,明确将漠视生命、自我贬损、读书无用论、唯分数论、唯升学论等内容纳入管控范畴。“未成年人正处于世界观形成阶段,易受外界灌输影响,因此强化价值观引导十分必要,这并非限制表达自由,而是为未成年人营造以主流价值观为主导的网络环境。”
《办法》第十条提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要求,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榜单、推荐、精选等处于产品或者服务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
孙宏艳认为,这种规范的提示方法,为平台及内容生产者、提供者指明了具体做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办法》对平台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强化并压实了平台责任,明确了平台不仅要承担责任,还要知晓具体的履行方式。
萧鑫认为,《办法》的分类具有全面性和时代性,分类紧跟潮流、关注心理健康并且直击痛点。“对于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办法》创造性地提出了‘显著提示’这一核心管理方式。这是一种分级管理的智慧,既保护了未成年人,又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成年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避免了‘一管就死’的弊端。”萧鑫说。
如何让《办法》更加完善,进一步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多方协同发力不可或缺。
孙宏艳认为,随着时代发展,《办法》需要不断更新和调整相关分类办法,定期进行补充与修订。同时,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全社会监督的渠道星空体育网站 星空体育首页或制度,如“一键举报”等功能,确保大众发现不良信息时能及时监督举报,形成便捷的反馈通道。
此外,孙宏艳表示,还需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家长、学校老师,尤其是平台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或宣传活动。确保其具备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并熟悉《办法》中的具体内容。还可借助AI等技术手段,进一步优化信息过滤机制,使其能够处理更为精细的内容,提升保护效果。
萧鑫建议,应加强监护人数字素养教育,通过社区、学校等渠道,向家长普及网络保护知识,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课程中系统性地加入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培养未成年人自身对网络信息的批判性思维和辨别能力,让他们从被动的“被保护者”成长为主动的“智慧使用者”。
朱巍认为,目前许多平台在未成年人模式中提供的多为低质、低龄化内容,并非优质资源。平台需通过流量算法加持、流量扶持、购买优质内容等方式,充实未成年人模式的内容库。唯有既筑牢底线,又做好优质内容供给,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才能趋于完善。
方增泉认为,要让《办法》真正发挥效能,需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多方共治体系,以赋能替代控制,明确网信部门和教育部门牵头抓总,联合政府、企业、学校、家庭等各方主体,构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制度体系。
同时,方增泉建议,要完善公众参与和反馈机制。构建科学的社会责任量化考核机制,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纳入企业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体系,明确要求网络平台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责任报告,定期公开内容审核数据、投诉处理效率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