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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9名委员,2024年召开全体委员会议1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3次,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间隔限制条件政策变更、简化贷款业务部分要件、《扎赉诺尔区住房公积金移交实施方案》、软硬件设备采购等有关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隶属于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6个科,13个业务部。从业人员152人,其中,在编70人,非在编82人。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224家,净增单位-86家;新开户职工1.59万人,净增职工0.013万人;实缴单位5003家,实缴职工23.75万人,缴存额55.09亿元,分别同比减少1.69%、同比增长0.055%和同比减少2.23%。2024年末,缴存总额543.7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27%;缴存余额200.69亿元,同比增长8.0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四家。
(二)提取:2024年,8.3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0.17亿元,同比增长5.3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92%,比上年增加5.27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343.0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26%。
1.个人住房贷款:双缴存职工单笔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单缴存职工单笔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79万笔298.69亿元,贷款余额105.8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2.78%、5.00%和减少3.8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2.75%,比上年末减少6.5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四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131笔4,936.1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5,138.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2,704.99万元。
(五)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8.14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5.41亿元,1年以上定期32.0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66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2.75%,比上年末减少6.55个百分点。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52,518.63万元,同比增长4.04%。存款利息18,634.4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3,884.1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29,665.80万元,同比增长9.90%。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9,229.4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36.25万元,其他0.0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22,852.83万元,同比减少2.69%。增值收益率1.18%,比上年减少0.1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711.7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995.6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145.45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600.31万元。上交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793.99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4,065.2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910.1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2,612.81万元,同比减少48.25%。其中,人员经费1,709.93万元,公用经费719.31万元,专项经费183.57万元。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98.69万元,逾期率0.2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3,565.20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为零。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4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0.00万元。2024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15%,国有企业占31.82%,城镇集体企业占0.47%,外商投资企业占0.8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0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5%,灵活就业人员占0.45%,其他占0.11%;中、低收入占98.25%,高收入占1.7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48%,国有企业占14.50%,城镇集体企业占0.41%,外商投资企业占0.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6.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3%,灵活就业人员占0.11%,其他占0.07%;中、低收入占99.83%,高收入占0.17%。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1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40%,租赁住房占4.18%,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4.4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死亡或宣告死亡占1.45%,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4.4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22%,高收入占3.78%。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0.2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5.09%,比上年末减少2.7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560.0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22%,90-144(含)平方米占58.44%,144平方米以上占27.34%。购买新房占51.5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48.4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8.2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1.7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21%,30岁-40岁(含)占39.83%,40岁-50岁(含)占16.06%,50岁以上占6.9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5.2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4.80%;中、低收入占98.70%,高收入占1.30%。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9.33%,比上年减少1.53个百分点。
2024年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照呼伦贝尔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0,821.00元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25,205.00元;下限按照2023年度海拉尔地区月最低工资1,910.00元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
对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政策进行修改优化调整。取消不同住房消费类提取事项提取间隔需满6个月限制。其中,租房提取优化调整为按一年(自然年)提取总金额2万元控制,缴存职工可自愿选择按年、按月等办理提取业务,可多次提取,不受提取时间间隔控制。
一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对首套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二是简化申请贷款手续,房屋权属登记信息证明由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购房地出具即可。
2024年中心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受委托银行数据联动共享,实现了商转公直转业务的重大变革。在这一模式下,职工申请商转公直转业务时,既无需再筹集资金清偿商贷,也无需前往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更无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公积金中心依据共享数据快速审批,与商业银行无缝对接完成贷款转换,同时通过线上协作,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线上顺位抵押登记。整个业务流程实现了在住房公积金“一窗口办结”,切实减轻了缴存职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压力。“商转公”直转业务截至12月31日,办理业务12笔,共计372.4万元。
为解决传统二手房交易办理贷款流程复杂、职工结清贷款过桥资金压力大的难题,中心积极与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各委托银行沟通协调,升级业务系统,大力推行“带押过户”业务。通过采用“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方式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利用新贷直接偿还旧贷款,缩短了交易周期,简化了流程,降低存量交易住房的交易成本。现已开展“公转公”及“商转公”两类带押过户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带押过户”业务办理5笔,共计202.6万元。
为方便缴存职工跨区域使用住房公积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缴存人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需求。2024年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满洲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建立安全稳定的数据交互机制开展对冲还贷业务,实现了贷款还款信息实时共享,拓宽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受益群体,减轻职工的还贷压力。截至12月末,已办理34笔业务,涉及资金8.02万元。
一是举办两期“学思践悟实干笃行”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对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培训。二是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业务标兵”“业务能手”评比活动,通过挖掘树立典型榜样,对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予以表彰奖励,推动团队整体不断发展进步。三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树立干部职工为民服务良好形象,着力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缴存职工带来更加优质、高效、贴心的服务体验。
正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已获得授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及贷款信用信息(包括逾期不良信息)已上报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相关信息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上报信息30572条。
依据国务院与自治区住建厅的指导方向,深入贯星空体育 星空体育平台彻“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多维度优化业务系统功能,显著提高了办事效率,切实让企业与职工感受到了便捷与高效。一是聚焦“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通过借助系统的数据交互功能,实现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互认,使得企业信息变更在系统上实现高效流转。二是围绕企业迁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系统互联互通,便捷地完成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与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的衔接工作。企业只需提交相关迁移登记申请,即可自动流转到迁出地和迁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业务系统中。三是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高效办成一件事”,中心对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等多项事项进行集成整合,进一步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办。职工只需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即可一站式完成包括借款合同面签、不动产抵押登记在内的全流程业务。
为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的安全与高效利用,中心将押品管理纳入风险管理体系,构建押品价值重估及风险动态监测机制,涵盖押品价值重估、押品真实存在检测、押品动态抵押率监测、押品集中度分析等内容,并生成押品重估及风险分析报告。中心将根据贷后风险防范分析报告的结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全面严控贷款风险,筑牢贷款风险“防火墙”。
一是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三级等保年度测评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全面评估系统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整改潜在漏洞,确保系统符合国家等级保护标准。二是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模拟各类网络攻击场景,提升团队应急响应与协同作战能力。三是启动密评工作,组建专业团队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测评计划,确保在2025年顺利完成各项测评任务,进一步强化数据加密保护,全方位守护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
按照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有关接收扎赉诺尔区工作的整体要求,经过多次与满洲里市政府、满洲里市住建局、满洲里市公积金中心深入沟通对接,积极推进《扎赉诺尔区住房公积金移交协议》签订,年内完成了扎赉诺尔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移交工作。接收缴存职工13657人,缴存单位263户,移交缴存资金15.13亿元。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支部被星空体育 星空体育平台评定为“2023年度市直属机关堡垒支部”、被市委组织部选树为“呼伦贝尔坚强堡垒支部”;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海拉尔业务部职工关迎梅荣获住建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个人。